沈阳再演强拆产权民房 (图)

hujianli 发表于 2008-03-31 10:48:21

沈阳再演强拆产权民房 (图)

 

       2007428在沈阳市蒲河新城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动迁办,在没有和拥有合法房产居住证的居民石秀梅等签订任何协议及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也没有下达拆迁裁决、通知和通告前,即对石秀梅等的合法房屋进行非法野蛮拆迁,造成房主室内物品大量丢失和严重损坏,使石秀梅等居无定所,流离街头(图)。

       遭强拆房屋后的石秀梅向记者讲述,她的爱人王玉良(房屋所有人)于2003318去世留下私有房屋一座,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冯道路20-2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沈东房字第2930号冯道18-56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沈农开国用(2002)字第宅012145号。就是在拥有如此完备的房屋居住权,没有任何拆迁协议和拆迁补偿的情况下,房屋就被野蛮地拆扒一空。现在无家可归的石秀梅,只能流离街头,生活苦不堪言!

       城市规划建设和规范建设,本是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的公益事业。对于那些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是应该一律拆扒。但对于那些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在拆扒前必须依法与房主进行协商,并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后,依法拆扒。

西方法谚有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房产茅舍是人民的栖身之地,房屋开发,不管是否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拆除一个居民相依为命的家园,对于有血有肉的人而言,可能意味着抹掉人的难以割舍的历史,这已经是人类的发展之痛了。

       对于沈阳市蒲河新城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程序执法,非法野蛮拆扒合法房屋的行为,实属知法犯法,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真诚希望国家主管部门,针对沈阳市蒲河开发区行政执法局的非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和谐,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房屋遭非法强拆居民被迫露宿街头

非法强制拆迁现场


非法强制拆迁现场


非法拆除居民房屋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